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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州电大党支部 党建工作责任制

发布时间:2018-07-10 08:59:14 阅读:5352

  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,更好地发挥我校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,促进我校开放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,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    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理念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不断提高我校党建工作水平,不断增强校领导班子的号召力、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充分发挥“两个作用”,形成权责明确、运转有序、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,为推动我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。

二、总体要求

1.明确责任,狠抓落实。明确党支部成员岗位责任,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,形成抓紧、抓细、抓实的工作局面。

2.结合实际,务求实效。从实际出发,找准党建工作着力点,全面推进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。

3、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。研究新情况,解决新问题,创新工作方法,使党支部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。

三、主要责任

(一)党支部责任

按照党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。

(二)党支部成员责任

1.书记

1)党支部书记为我校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党建工作负首责、主责、全责;(2)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,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精神;(3)研究部署支部年度工作,督促检查执行情况,及时解决相关问题;(4)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;(5)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,加强学习,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。
   2.
副书记

(1)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责任;(2)按照党支部书记的要求,负责具体落实党支部的各项工作。

3.组织委员

(1) 负责日常组织管理,做好党员统计、收缴党费等工作。 (2)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,办理发展对象入党、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。

4.宣传委员

(1)按照时政要求,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,拟定学习计划; (2)组织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党课、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。

5.纪检委员

1)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,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,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;(2)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。

四、落实措施

1.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,各成员必须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,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。

2.坚持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,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。

3.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党务公开,使党员对党支部事务有更多了解和参与。

4.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。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,建设一支政治坚定、结构合理、精干高效、充满活力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。根据有关规定,至少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。

5.学校确保组织活动必要的经费支出,为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。

6.执行考核评价机制。党支部书记及校领导班子成员,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工作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年度述职考核,所有党员按相关要求进行集体民主评议考核。

7.建立激励机制。对工作突出、形象端正、评价一致的党员给予适当表彰,对工作懒散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批评教育。

8.责任追究。对违纪违法者依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12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