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来到池州开放大学!

教学动态

当前位置 > 学校首页 > 教学动态

关于开展第四届开放教育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9-06 15:10:54 阅读:2955

各处室、班主任:

为落实省电大第四届开放教育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,进一步推进网上教学工作,提高网上教学质量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开放教育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2018年春季学期在“国开学习网”选课学习的开放教育本、专科各专业在籍学生。

二、评选条件与标准

(一)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(二)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 分。其中,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》课程须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,免修免考课成绩与本科补修课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内。

(三)积极参加“国开学习网”在线学习。

1.2018年春季学期在“国开学习网”选课、学习的课程在3门以上,进入学习空间与学习平台次数均不少于20次,课程资源点击浏览数不少于30次,学习平台在线总天数不低于30天,且无故意挂网行为。

2.按时完成和提交当前学期学习课程的网上形考作业,形考成绩不低于70分,终结性考核成绩均达到及格且平均成绩为75分以上。

3.踊跃参加网上教学活动,当前学期在每门课程中有效发帖数和回帖数均不少于10个,每次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数量不少于4个(有效帖是指提出与本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有效问题的帖)。重复帖视为一帖,转帖、“报到”、“问好”之类帖子不计数。

三、评选程序与办法

(一)2018年4月20日至7月31日,班主任组织学员学习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选活动通知,并督促学员在国开学习网进行自主学习。

(二)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学员对自己在“国开学习网”的学习行为情况与学习结果进行自评,个人填写《安徽电大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审表》(附件1),提供两次参加网上教学活动的有效发帖情况截图,向学校提出申请,班主任收集好申请材料(电子、纸质)交到教务处何琪处汇总(邮箱:347813194@qq.com),由学校组织评审。

(三)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,学校对提交“评审表”和有效发帖截图的学生进行审核,审核的内容为“国开学习网”在线学习天数、上网次数、资源浏览数、网上形考任务提交与完成情况(网上形考成绩)、有效发帖量、春季学期课程成绩等,评选出我校的“网上学习之星”,并按当前学期开放教育在校生数1%的比例择优向省校推荐,被推荐学员应填写《安徽电大”网上学习之星“申报学员网上学习行为统计表》(附件2),报送省校教务处审核。

(四)2018年11月底,省校发布评选结果通知。

四、奖项的设立

(一)学员奖励设置:我校“网上学习之星”共设一等奖3名,每人500元;二等奖5名,每人300元;三等奖100名,每人70元(奖品,印有电大标识等宣传内容)。

(二)班主任组织奖:所带班级有学员获奖的,该班主任获组织奖200元;若一个班主任同时有5个以上(含5个)班级学员获奖,该班主任获组织奖400元。学员获省校奖励的,按上述标准另行奖励。

(三)本次评选学生学习行为数据截取起讫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7月15日。学校审核时请注意保留相应的审核证据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教务处联系人:何琪

联系电话:0566-5228810;

附件1:安徽电大“网上学习之星”评审表.doc

附件2:安徽电大“网上学习之星”申报学员网上学习行为统计表.xlsx

附件3:安徽电大开放教育“网上学习之星”的评选指标与计算办法.doc